一、頒布實施
GB/T 23331-2012《能源管理體系 要求》國家標準已于2012年12月31日發(fā)布,于2013年10月1日正式實施。國家認監(jiān)委在《關于開展能源管理體系認證試點工作有關要求的通知》(國認可[2009]44號)中規(guī)定,由于《能源管理體系 要求》的內容適用于各類組織,屬于組織建立能源管理體系的通用要求。因此,能源管理體系認證試點的依據應是以國家標準為基礎,根據我國不同行業(yè)能源使用和管理的實際情況,制定行業(yè)認證實施規(guī)則。
二、體系標準
1、堅持全過程控制:降低能源消耗、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都是在產品實現和服務提供的行為活動中體現的,能源管理體系標準更應注重對過程的控制要求。
2、運用PDCA循環(huán):通過在組織內各層次應用PDCA概念進行能源因素識別、目標指標和管理方案制定,以及運行控制、檢查和管理評審等活動,*終實現保持和持續(xù)改進能源管理的過程能力。
3、充分結合能源管理的特點:將能源管理的特點充分體現在能源管理體系的各項具體要求中,努力與現行的能源管理方法,如與能源診斷、綜合能耗計算、節(jié)能量計算等技術相結合
4、充分借鑒現有的管理體系標準:我國能源管理體系標準遵循了管理體系標準的國際慣例、發(fā)展趨勢和一般要求,借鑒ISO9001、ISO14001、ISO27001等應用比較廣泛的國際管理體系標準的理念和方法,在標準構架、相關表述和要求方面與國際通行的管理模式相協調。
三、實際應用
1、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,為國家節(jié)能減排做出貢獻;
2、有助于企業(yè)能源的節(jié)約和合理利用,降低企業(yè)生產經營成本,有利于企業(yè)經濟效益的增長,在能源資源價格不斷上漲時保持競爭力;
3、有利于滿足市場、用戶和各相關方的要求,有利于減少信貸和保險機構的風險,有利于吸引投資,有利于產品銷售和市場開拓;
4、有利于完成國家對企業(yè)下達的節(jié)能指標;
5、有利于獲得國家各類獎勵及財稅政策支持,如國家對節(jié)約每噸標準煤給予組織200-250元的政策補貼,條件是組織必須擁有完善的能源管理體系制度;
6、有利于企業(yè)為今后開展的,以此標準為基礎的國家能源管理體系認證做準備,同時培養(yǎng)企業(yè)能源管理方面的人才,為組織能源管理提供有效保障。